患者服用会延长 QTc 间期的药物(主要是 Ia 、 Ic 、 III 类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存在延长 QTc 间期的风险因素,例如不可纠正的低钾血症、遗传性长 QT 综合征;
8
吞咽困难,或者有活动性消化系统疾病,或者有吸收不良综合症,或其他影响FCN-159吸收的情况;
9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静脉狭窄、视网膜剥离、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青光眼;
10
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
11
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筛查期在研究中心进行 3 次 12 导联心电图( electrocardiogram ECG )测量,根据采用仪器的 QTc F 公式计算三次平均值, QTc F > 470 毫秒; b.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 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 NYHA )分级 ≥ 3 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c. 具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包括但不限于完全性左束支传导异常, II 度房室 传导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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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13
已知对FCN-159任何辅料过敏;
14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DNA超过1000 IU/ml)或丙型肝炎(丙肝病毒 RNA 阳性), 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HIV 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