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诊断为其他类型的糖尿病,如1型糖尿病; |
2 | 筛选前6个月内有两次以上的酮症酸中毒事件或需要住院治疗的高渗高血糖状态发作; |
3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受体激动剂、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及胰岛素治疗,因并发症短期使用胰岛素(累积使用≤7天)除外; |
4 | 经研究者判断,筛选前反复发生重大低血糖事件或无意识性低血糖; |
5 | 急需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 |
6 | 肝功能损伤: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倍正常范围上限,和/或总胆红素≥1.5倍正常范围上限; |
7 | 肾功能受损:肾小球滤过率<45mL/min/1.73m2【eGFR=175×Scr -1.234(mg/dl)×年龄-0.179(女性×0.79),1mg/dl=88.4μmol/L】; |
8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抗体、梅毒抗体检测阳性; |
9 | 心脏疾病,定义为: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III-IV级),或6个月内诊断为不稳定型心绞痛、脑卒中和/或心肌梗死;和/或计划进行冠状动脉、颈动脉、外周动脉血管重建术; |
10 | 未控制或治疗不佳的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
11 | 甲状腺髓样癌(MTC)或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MEN2)的个人史或家族史; |
12 | 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或筛选时患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或血淀粉酶≥3倍正常值上限,或甘油三酯≥5.65mmol/L; |
13 | 筛选前5年内诊断有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除外); |
14 | 已知对利拉鲁肽、二甲双胍,或任一组分过敏或有使用禁忌症者或不耐受者; |
15 | 使用任何研究者认为会影响血糖水平的药物(根据方案服用的OADs除外),如筛选前1个月内或研究期间须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 |
16 | 筛选前3个月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
17 | 存在药物滥用史或酒精依赖史; |
18 | 无法遵从研究方案要求; |
19 | 妊娠、哺乳期妇女,试验期间有生育计划或未使用有效避孕手段的女性或男性; |
20 | 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研究的其他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