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既往使用过盐酸安罗替尼胶囊及其他PD-1/PD-L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 |
2 | 其他单克隆抗体给药后出现重度超敏反应者 |
3 | 5年内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
4 |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肠炎、血管炎,肾炎;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但以下患者允许入组: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白癜风、银屑病、脱发,控制良好的I型糖尿病,经替代治疗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减; |
5 | 需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首次给药2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
6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比如无法吞咽、胃肠道切除术后、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者 |
7 | 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
8 | 手术和/或放疗未能根治或缓解的脊髓压迫,或既往诊断的脊髓压迫经治疗后没有临床证据显示在随机分配前疾病稳定≥1周 |
9 |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血管分界不清 |
10 | 在首次给药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CTCAE 3级的患者,或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
11 | 具有已知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的受试者; (既往已接受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参与本研究,只要满足以下标准:仅有幕上转移和小脑转移(即,中脑、脑桥、延髓或脊髓不能有转移);病情需稳定且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随机前受试者必须已停用皮质类固醇,或接受稳定剂量或将剂量减为≤10毫克/日强的松(或当量)治疗至少2周;如果在筛选期影像发现患者出现活动性或新的未治疗、无症状的CNS转移灶,则必须接受放射治疗和/或CNS转移灶手术。) |
12 |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手术,在治疗完成后(末次用药/末次放疗算),距首次给药不足4周、口服靶向药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者;或口服氟尿嘧啶类药物不足14天,丝裂霉素C以及亚硝基脲不足6 周者 |
13 | 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未恢复至≤CTCAE 1度的患者 |
14 | 分组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
15 | 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
16 | 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
17 | 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的患者,包括: ①血压控制不理想的(收缩压≥150 mmHg,舒张压≥90mmHg)患者; ② 首次给药6个月内出现不稳定心绞痛、心梗、≥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或需治疗的心律失常(包括QTc≥480ms); ③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严重感染(≥CTC AE 2级感染); ④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活动性肝炎或慢性肝炎需接受抗病毒治疗; 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丙肝参考: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⑤HIV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⑥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CTCAE 2级)⑦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者 |
18 | 首次给药4周内接种过预防疫苗或减毒疫苗; |
19 | 四周内参加过其他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干预性临床试验; |
20 |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患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