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光过敏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
2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胃肠系统疾病,并影响药物吸收者; |
3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如接受过胃大部切除术者; |
4 |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
5 | 静脉采血有困难:有采血困难史或相应的症状和体征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 |
6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 |
7 | 筛选前6个月内曾有药物滥用史,例如使过软性毒品或硬性毒品者; |
8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9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10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11 | 受试者(女性)处在哺乳期; |
12 | 受试者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 |
13 |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营养补充剂、中草药和维生素等(特别是服用过任何其他与左氧氟沙星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螯合剂(含有镁或铝的抗酸剂、硫糖铝,铁之类的金属阳离子和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茶碱、华法林、环孢霉素、地高辛、丙磺舒、西咪替丁、非甾体抗炎药和抗糖尿病药物等),或者正在用药者; |
14 |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5支(>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6 |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及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7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
18 | 筛选前7天内服用西柚、酸橙、杨桃、火龙果、芒果等水果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 |
19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
20 |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50~89mmHg,脉搏50-100次/分,体温(耳温)35.4~37.7℃,呼吸16~22次/分,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
21 |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22 | 乙肝五项、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
23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24 |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罹患疾病、服用过药物经研究者判定不能入组者;食用过巧克力、富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
25 | 酒精筛查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26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