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入选标准所示药物之外的降糖药治疗,或者使用 了其他可能干扰血糖水平的药物(比如全身性糖皮质激素)。允许因间歇性疾病 接受短期(≤连续14天)胰岛素治疗(在筛选前3个月内) |
2 | 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两次或以上需要其他人帮助或急诊科评价的低血 糖事件(即重度低血糖症)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3 | 需要急性治疗的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或黄斑病变 |
4 | 目前正在服用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服用减肥药或在筛选前3个月内服用过 减肥药 |
5 | 明显的肝脏疾病,或肝功能受损,定义为筛查时ALT≥正常值上限(ULN) 的2.5倍。ALT测试可以在首次测试1周内重复一次,并根据最近的测试结果确定 资格 |
6 | 血压控制不佳,定义为筛选时收缩压≥ 180 mmHg和/或舒张压(DBP)≥ 100 mmHg(同一胳膊3次血压读数的平均值) |
7 | 在筛选时预估肾小球滤过率≤ 30 mL/min/1.73 m 2 (根据肾脏疾病饮食修 正方程) |
8 | 慢性或急性胰腺炎或胰腺癌病史 |
9 | 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综合征2型(MEN2)家族史(一级亲属)或个人病史, 或家族性甲状腺髓样癌,或非家族性甲状腺髓样癌个人史 |
10 | 筛选时降钙素值≥50pg/mL |
11 | 随机前3个月内发生的急性冠状动脉或脑血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 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或心力衰竭住院、或中风/短暂性缺血发作 |
12 | 慢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Ⅳ级 |
13 | 随机分组前已知的计划冠状动脉、颈动脉或外周动脉血运重建 |
14 | 正在母乳喂养的女性受试者 |
15 | 在过去5年内诊断出恶性肿瘤。允许有经治疗的鳞状或基底细胞皮肤癌或 宫颈原位癌或原位前列腺癌的受试者入选本研究 |
16 | 已知对利拉鲁肽或任何组分过敏 |
17 | 随机分组前的实验室检查值或12导联心电图结果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研究者认为这可能对受试者的安全性产生不良影响或影响试验开展 |
18 | 经研究者判断,发现不大可能依从方案或不能正确进行皮下注射给药、 不识字、或有任何可能影响疗效或安全性数据解释或受试者完成研究的能力的重 度并发疾病或心理疾病、酗酒、吸毒或任何其他临床情况的受试者 |
19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任何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状况 |
20 | 在筛选前的3个月内(或按照当地规定)接受另一研究药物,或如果筛选访视在接受的另一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或受试者计划在本研 究期间接受另一研究药物 |
21 | 通化东宝制药有限公司的员工、研究中心人员或直接参与本研究的ICON 工作人员和/或他们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不论是血缘关系 或合法收养关系)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