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表现出高安慰剂效应的受试者:即与空白导入期相比,安慰剂导入期内餐后饱胀不适的 VAS 平均每周评分下降≥ 30%(平均每周评分=评价期内每天 VAS 评分和*7/评价期的实际天数);或安慰剂导入期依从性<80%或>120%者; |
2 | 前 1 周内(筛选前或随机前),平均每天大便次数> 2 次; |
3 | 前 1 周内(筛选前或随机前),大便不成形(根据 Bristol 粪便性状量表,大便分型≥ 5 型)次数≥ 1 次; |
4 | 过敏体质的受试者(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枳实或其成分过敏者; |
5 | 目前大便潜血试验阳性; |
6 | 肝肾功能异常,定义为:肌酐>1.5 倍正常上限(ULN),和/或 AST和/或 ALT> 2.0×ULN,和/或总胆红素> 1.5×ULN; |
7 | 有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家族史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 QTc间期> 480 ms 者; |
8 | 筛选前 6 个月内患有可能影响药物服用、吸收、代谢的疾病,且经研究者判断尚未痊愈,或者目前患有消化系统器质性疾病引起的消化不良(慢性非萎缩性[浅表性]胃炎除外),如糜烂性胃炎(2 级及以上)、萎缩性胃炎(2 级及以上)、消化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肠易激综合征、Barrett's 食管炎、Zollinger-Ellison 综合征、幽门狭窄、消化道肿瘤、消化道出血、肝胆胰腺疾病、肠梗阻、炎症性肠病、食管裂孔疝等; |
9 | 试验期间计划进行 Hp 根除治疗的 Hp 阳性者; |
10 | 影响消化道动力的全身疾病,如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结缔组织病、神经系统病变等; |
11 | 中/重度焦虑或抑郁者; |
12 | 存在影响消化、吸收的消化道手术史,如:胃切除术、迷走神经切除和/或幽门成形术、食管裂孔疝手术或者胃底折叠术等; |
13 | 存在有不稳定或严重的心、脑、肺、肝、肾、神经、造血系统等疾病者; |
14 | 合并有精神分裂症、智力障碍等精神疾患而无法合作或不愿合作者; |
15 | 近 3 年内患有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原位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宫颈癌或乳腺导管癌除外); |
16 | 正在服用或者研究期间需要服用可能对试验药物的有效性评估产生影响的药物,如抗酸剂、非甾体类抗炎药、抗胆碱能药物、胃动力药(如西沙比利)、胃粘膜保护药物(如硫糖铝)、前列腺素类似物(如米索前列醇)、糖皮质激素、抗高血压药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 II 受体阻断剂除外)等,或自最近一次服用此类药物至筛选前未满 14 天;对于正在使用镇静药、抗焦虑抑郁类药物,且筛选前剂量稳定超过 4 周的患者可以进入本研究,但是研究期间需要维持原有的剂量; |
17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
18 | 研究期间或末次用药后 28 天内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的受试者; |
19 | 药物滥用者(药物滥用定义为试验前 3 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 1 年内服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等])或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 14 个标准单位[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 |
20 | 服药前 30 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者; |
21 | 存在研究者认为任何可能干扰研究评估的合并疾病/治疗(如精神心理疗法、针灸、穴位刺激、推拿等),或者研究者认为参与该研究可能导致患者面临更大的风险。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