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任何特异性筛选程序之前获得了签署姓名和日期的患者知情同意书(PICF)。 |
2 | 签署PICF时患者≥18岁。 |
3 | 患者为随机分组时或开始辅助内分泌治疗时(取决于哪一种情况先出现)绝经状态已知的女性或男性。绝经后状态定义为:患者接受了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年龄≥ 60岁;或年龄< 60岁,且闭经12个月或12个月以上(未接受化疗、他莫昔芬、托瑞米芬或卵巢抑制),且促卵泡生成素(FSH)和血浆雌二醇处于当地绝经女性正常值范围内。如果服用他莫昔芬或托瑞米芬,且年龄<60岁,则FSH和血浆雌二醇水平在绝经后范围内。 |
4 | 具有组织学确定的单侧原发性浸润性乳腺癌,且具有初次细胞学或组织学诊断日期(例如确认BC诊断的病理学报告日期)为随机分组之前18个月内的患者。如果所有病灶的组织病理学检测均能达到入选标准5和6中的要求,则具有多发源点和/或多个病灶的肿瘤患者也有资格纳入本研究中。 |
5 | 当地实验室在最近一次分析的组织样本中确定患有为ER和/或PgR阳性的乳腺癌的患者。 |
6 | 患者患有原位杂交试验阴性或免疫组化(IHC)状态0或1+的HER-2阴性乳腺癌。如果IHC状态为2+,则要求原位杂交(FISH、CISH或SISH)为阴性,以确定HER-2阴性状态(基于当地实验室检测的最近分析的组织样本)。 |
7 | 患者(在中国入组的患者除外)手术标本中留存的肿瘤组织可以提交至中心实验室(注:在接受系统的新辅助治疗且病理学完全缓解的患者中,必须在初始诊断时或新辅助治疗给药前存档肿瘤组织)。 |
8 | 手术切除后肿瘤被完全切除、最终手术标本显微镜切缘无肿瘤、且属于如下所列分期之一的患者: 1)解剖学分期III期或 ;2)解剖学分期IIB期或;3)为如下所列的解剖学分期IIA期:I. N1或;II. N0,且: i. 3级,或;ii. 2级,符合以下任意标准: Ki67 ≥ 20%或 、Oncotype DX乳腺复发评分≥26或、 Prosigna/PAM50分类为高风险或、MammaPrint分类为高风险或、EndoPredict EPcli风险评分分类为高风险 |
9 | 如果有临床指症,筛选之前,患者已按照研究中心指南完成辅助和/或新辅助化疗。 |
10 | 如果有临床指症,筛选之前,患者已按照研究中心指南完成辅助放疗。 |
11 | 患者无研究中辅助内分泌治疗的禁忌症,且计划接受内分泌治疗至少5年(从随机分配开始)。 |
12 | 签署PICF时,患者可能已经接受了任何标准新辅助和/或内分泌治疗(ET),但是应该在ET的初次开始日期后的12个月内完成随机分组。为保留生育能力而实施的卵巢抑制或短期内分泌治疗并不视为新辅助/辅助内分泌治疗。如果患者正在接受他莫昔芬作为辅助内分泌治疗,随机分组之前需要5个半衰期的洗脱期(即35天)(该期间,患者可以使用AI)。 |
13 | 患者的ECOG评分为0分或1分。 |
14 | 按照下列当地实验室结果确定患者具有足够的骨髓和器官功能: 1)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5 × 109/L;2)血小板≥100 ×109/L;3)血红蛋白≥9.0 g/dL;4)根据肾脏病膳食改良(MDRD) 公式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 30 mL/min/1.73m2; 5)丙氨酸转氨酶(ALT) < 2.5 × 正常范围上限(ULN);6)天冬氨酸转氨酶(AST) < 2.5 × ULN ;7)总血清胆红素< ULN;总胆红素≤ 3.0 × ULN或具有明确记录的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中直接胆红素≤ 1.5 × ULN ;8)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 1.5 (除非患者正在接受抗凝剂治疗,并且INR在随机前7天内处于该抗凝剂的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 ;9)随机分组之前,患者的如下所列实验室结果必须位于正常限值内,或使用补充剂矫正之后位于正常限值内(当地实验室结果值应记录为矫正后正常): 血钾、血镁、总血钙(使用血清白蛋白矫正之后)。 |
15 | 中心实验室评估的标准12-导联心电图,如下所列:1)筛选时QTcF间期(使用Fridericia’s校正)< 450 msec;2)静息状态心率为50-90次每分钟(通过ECG测定)。 |
16 | 患者愿意且能够依从计划的访视、治疗、实验室检测以及其他研究程序。 |
17 | 随机分组之前14天内,育龄期女性(CBP),定义为所有生理学上能够怀孕的女性(额外信息见入选标准#18 ), 必须具有经过验证的阴性血清妊娠结果(β-hCG)。 |
18 | CBP女性必须愿意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措施。研究治疗期间以及停止治疗之后21天,须持续避孕。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