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曾使用以PI3Kδ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进展的(如因不能耐受出组除外) |
2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生物制剂或内分泌治疗等抗肿瘤药物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
3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治疗 |
4 |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
5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
6 |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腹水) |
7 | 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类固醇激素用量(强的松相当量)大于20mg/天,且连续使用超过14天 |
8 |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
9 | 研究期间不能中断使用可能导致QT延长的药物(如抗心率失常药) |
10 |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
11 | 有活动性病毒、细菌或真菌感染,需要系统治疗者(如肺炎等) |
12 | 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滴度>1000拷贝/ml或200IU/ml),允许除干扰素以外的预防性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丙型肝炎抗体阳性) |
13 |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或有异基因骨髓移植史,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14 | 6个月内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1)心绞痛;(2)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床意义的心率失常;(3)心肌梗死;(4)心力衰竭;(5)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
15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 |
16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存在其他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
17 | 近5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患者,除外可治愈的局部肿瘤(如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患者,在明确治愈后可入组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