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花粉过敏者)、已知对丁酸氯维地平注射用乳剂或同类药物或本品的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 |
2 | 对大豆、豆制品、蛋类或蛋类制品过敏的者; |
3 | 有脂质代谢缺陷者,如:病理性高脂血症、脂性肾病,或伴有高脂血症的急性胰腺炎者; |
4 | 患有重度主动脉狭窄或心力衰竭、反射性心动过速等疾病史者 |
5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如接受过胃大部切除术者 |
6 | 静脉采血有困难:有采血困难病史或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7 | 筛选前6个月内曾有药物滥用史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
8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9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10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2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11 |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营养补充剂、中草药和维生素等,或者正在用药者; |
12 |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 5 支(>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5 |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
17 | 筛选前7天内服用西柚、酸橙、杨桃、火龙果、芒果等水果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 |
18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
19 |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 90~139 mmHg,舒张压 50~89 mmHg, 心率 50-100 次/分,体温(耳温)35.4~37.7 ℃,或既往或目前有体位性低血压表现者, 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
20 |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21 | 输血四项检查结果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 阳性、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筛选阳性者; |
22 | 女性受试者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23 |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食用过巧克力、富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
24 |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25 | 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研究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