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过敏体质(对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花粉过敏);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有过敏者;有明确的食物等过敏史者 |
2 | 体位性低血压史者 |
3 | 患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
4 | 有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哮喘、风疹、湿疹性皮炎)、心律失常、支气管和心血管疾病史,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综合症,或者能够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 |
5 | 正在或曾经接受过胃肠道问题、痉挛、消化道溃疡、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抑郁障碍或肝脏疾病治疗 |
6 | 已知的能够影响静脉取血的严重出血因素 |
7 | 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 |
8 |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品滥用史或者阳性尿药检测结果 |
9 | 实验前心电图和生命体征检查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00 bpm) |
10 | HIV检测阳性者 |
11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检测阳性者 |
12 | 试验前一年内有酒精及药物滥用史者 |
13 |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
14 |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等)或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等)者 |
15 |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16 | 试验前三个月献血者 |
17 | 患有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栓塞性疾病者 |
18 | 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1支者 |
19 | 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20 | 有恶性肿瘤病史者 |
21 | 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胆囊疾病者 |
22 | 已知或可疑的患有黄疸、肝腺瘤/癌及其他肝脏疾病者 |
23 | 严重的偏头痛或头痛病史者 |
24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mL)者 |
25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