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既往有异常临床表现的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试验者; |
2 | 受试者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病毒筛查、妊娠检查(女性)、药物滥用筛查)、12-导联心电图等检查不合格者,或有异常,经临床研究医生判定为有临床意义者; |
3 | 既往有器质性心脏病史、心力衰竭史、心肌梗塞史、心绞痛史、心率失常或QT间期延长综合征者; |
4 | 已知对长春西汀或其制剂辅料(如乳糖等)有过敏史者;或有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 |
5 |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6 | 静脉采血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7 | 有吞咽困难或由研究者判断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行为的胃肠道疾病及肝肾疾病史者; |
8 | 在首次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长春西汀可能有相互作用药物者,如神经系统药物、抗心律失常药物、抗凝血药物、甲基多巴、肝素、肝药酶的诱导剂和抑制剂等; |
9 | 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
10 | 首次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等者; |
11 | 从筛选阶段至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12 |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用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酒精、咖啡因的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3 |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酗酒(即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内不能放弃饮酒者; |
14 | 怀疑或确有酒精、毒品、药物滥用史,药筛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
15 | 首次用药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内不能放弃吸烟者; |
16 |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及大量出血(400mL及以上,女性生理期出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1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
17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并不能遵守所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
18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或器械者; |
19 | 妊娠检查阳性的女性受试者,以及哺乳期妇女;受试者从试验筛选前2周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20 |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