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未控制的脑转移患者。 |
2 | 有II级或以上周围神经病变(NCI CTC AE v3.0)者。 |
3 | 有严重神经或精神疾病病史者。 |
4 | 活动性严重感染(>NCI-CTC 3.0标准2级)。 |
5 | 支气管哮喘患者。 |
6 | 未获控制的糖尿病患者。 |
7 |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癫痫患者(例如类固醇或抗癫痫药物)。 |
8 | 有重要脏器障碍或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者、心肌梗塞史、不稳定的心脏疾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等。 |
9 | 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宫颈癌或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
10 | 入组前4周内接受本研究范围外的研究药物治疗者。 |
11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育龄期妇女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者。 |
12 |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如紫杉醇)有过敏史者。 |
13 | 药物滥用,可能影响患者参与本研究及研究评估结果的药物、心理疾病。 |
14 | 任何不稳定的或可能危害患者在本研究中的安全和依从性的情况。 |
15 | 研究者判定患者有其他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症状或事项者,如器官移植者(肾、肝)等。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